牧者分享

金句淺釋——「成全律法」

金句淺釋——「成全律法」
郭志榮牧師

經文: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五17)

主耶穌這句說話,記錄在《馬太福音》第五至七章的言論集〈登山寶訓〉的前言之中。從「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這句開場白,可以看到當時某些人對主耶穌的誤解和偏見。

學者現在大都同意,《馬太福音》在主後七十年耶路撒冷被毀後成書,而不少學者就認為,《馬太福音》本來的讀者——常被稱為「馬太群體」的猶太信徒——也面對着同樣的質疑。事實上,大家也不難想像,即使在當時的信徒之間,也會思考基督信仰與猶太信仰、《舊約》律法之間的關係。早期教會後來也出現過一個「馬吉安主義」的異端,認為不用再理會《舊約》的教導。

為了以正視聽,《馬太福音》的作者把主耶穌這個宣言記錄下來,而〈登山寶訓〉接下來所記載的主耶穌的教導,正好闡明主耶穌「成全律法」是怎樣的一回事。

「成全」在這裏譯作「圓滿」更為合適。我們大概可以從三方面去理解主耶穌「圓滿律法」的意思。

第一方面,就是從律法的詮釋去理解。律法從來都是人在與神所立的生命之約下的條款,指導人與神、人與人如何相處,而相對應的原則就是「愛」——「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和「愛人如己」就是律法的總綱。主耶穌的「來」,就把神的「愛」完美地彰顯出來。詮釋律法的準則,就必須符合「愛」的原則——展現出神的「愛」,也促使人「愛神」和「愛人」。由此可見,安息日怎能詮釋出不能治病的規條?

第二方面,就是從律法的引伸去理解,而所引伸出來的,就是神對人的要求。神對人有極高的要求,因為人是按着神的形像樣式受造,所以其生命質素和思想言行的表現,正要反照出神的神聖。〈登山寶訓〉第五章記下了六個人際之間相處的教導,正是示範律法引伸的過程。例如,由「不可殺人」引伸出「不可向弟兄動怒」的要求。

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要求看似要求極端嚴格,但實質上卻大大地降低了律法的要求,把律法引伸成為一堆無關痛癢的禮儀和生活規條,讓人較易遵守,而在這堆規條中,也不用全部實踐出來,只要遵守的多於違反就算是義。主耶穌強調,跟隨祂的人必須要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第三方面,就是從律法的實踐去理解。有正確的詮釋和引伸也不足夠,因為即使人知道怎樣詮釋律法,並能從中引伸出律法的要求,人也是無法實踐出來,因為缺乏了實踐的動力和能力。試想想,如果人掌握了「字句的話語」就能行義,那「活着的話語」——也就是神的聖道——又何須成為肉身降臨人間?

主耶穌的「來」要「圓滿律法」,就是藉着祂的死把「赦罪之恩」賜下,也通過祂的復活讓人得着「成長之恩」,使人實踐律法的真義成為可能。

律法的詮釋和引伸,使人知罪,也就是認識到自己與神的要求——就是要活出神的形像樣式——還有多大的距離。「赦罪之恩」並非叫人不用為實踐信仰而付代價的「廉價恩典」,而是要使人知道,即使自己一生都未能達到神的要求,但只要是認真追求成長,亦即竭力縮短自己與神的要求之間的「距離」,神便會接納我們,也會加力給我們。

這說明了,追求成長是一個持續的生命歷程,須要倚靠着「成長之恩」,也就是復活的至尊大能,讓自己的生命在這歷程中不斷重整、再生。

禱文

主耶穌基督,感謝祢來到世上把律法圓滿。

願祢幫助我們從祢十架的大愛裏,
對愛的本質不斷有新的、更深的體會和認識,
以至我們知道怎樣圓滿地詮釋律法。

願祢幫助我們從祢生命的樣式上,
認識到祢順服父神、犧牲捨己的榜樣,
正確圓滿地展現出律法所引伸出來的神的要求。

願祢幫助我們從祢復活的事件中,
看到那能使人生命重整、再生的至尊大能,
正是使我們能追求圓滿實踐神要求的動力和能力。

主啊!願祢把赦罪之恩和成長之恩賜給我們,
使我們一步步活出有神形像的生命樣式。

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禱,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