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一位宣教士,工作一天後回家。剛要休息時,有朋友到訪,對他說︰「鄉村中,有一個弟兄極需要屬靈的幫助,你可以抽時間探訪嗎?」宣教士因為身體疲累,就說︰「你可否代我送一本聖經給他呢?」他的朋友回頭就走,並回答說︰「不能,因為那弟兄現在需要的不是讀經,而他需要讀『你』!」宣教士就反覆思量「要讀你」這話,一夜未能入睡,在天未亮時,他就走到鄉村中。
同樣,面對未信的親朋、同事,他們同樣要讀「你」。他們要從我們的見證中,評估聖經所說的話是真還是假;而當我們活出聖經的真理時,他們就可以從我們身上「讀」出真理。因此,當我們閱讀聖經時,我們不單要明白經文的正確意思,更重要的是活出經文所包含的真理。
美國近代聖潔運動之父——芬尼(Charles Grandison Finney, 1792-1875)曾提到教導聖經而無道德的實踐,比完全沒有教導更差,因為這會對聽者造成損害。照樣,若我們閱讀聖經,只追求高深的解釋,而沒有遵行當中的教導,也是無益的。但當我們實踐聖經的真理時,則對我們、對我們的鄰舍都大有益處。
讓我們遵行真理,成為眾多未信者的無字「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