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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作活祭?

文:游展鴻/ MIC ( 職場特工隊)

某天上羅馬書課時早到,開課前跟幹事閒聊數句,獲邀在「縱橫」寫一篇有關《羅馬書》的分享。於是我把上完第七課後寫給MIC 的分享投稿到「縱橫」,與各位弟兄姊妹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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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十二章應該是我們耳熟能詳關於信徒生活的經文。保羅開首教導我們要「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 羅十二1-2) 那怎樣才算得上是獻上活祭呢?保羅在下文《羅十二3-21》具體闡述,教導我們群體生活,(i) 要以恩賜專一服侍( 專一即不要心懷二意),例如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 羅十二7);並且(ii) 要擇善棄惡 ( 意即不可虛假、不可懶惰、不可咒詛、不要小看人、不要自以為聰明),以愛心彼此相待。保羅在此所臚列的例子,箇中有些教導要去實踐其實輕而易舉,一點也不困難,例如為對方恆切禱告( 羅十二12)、款待肢體,還要「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羅十二15)

要成為活祭,自然要有相關的行動。但保羅教導我們去作活祭以恩賜服侍以愛心相待之前,先要求我們省察自己:「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看得合乎中道。」( 羅十二3) 在行動以前,我們先要自我省察。這對許多基督徒( 包括我) 來說,可說是重要的提醒。保羅在餘下來的經文( 羅十二17-21) 教導我們還要再進一步,「以善勝惡。」令我最深刻印象的是,保羅教導我們「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 羅十二19) 當我們受了冤屈、一肚子氣,就是嚥不下去,非要反擊不可的時候,這些屬靈的知識是否我們的信念、依靠、幫助呢?當有人不知何故沒有善待我們的時候,我們是否願意相信神在掌管;相信神會監察、看顧;相信神說「伸冤在我」是千真萬確的事呢?

群體相處,是愛的學習。我由衷盼望( 也努力身體力行) 我們MIC 是個彼此相愛、互相分擔的隊工。當有肢體面對很大風浪的時候,有一個地方可以讓他做回自己,無須強顏歡笑;有人願意聆聽、有人願意用無限的接納和禱告去支持他經過風浪的日子。他知道自己所身處的群體,可以讓他經歷愛與被愛。

然而,為什麼上述的群體尚未能活現眼前呢?為什麼我們知道要彼此相愛但心坎裡卻感覺不到這是我們群體生活的經驗呢?為什麼我們講就天下無敵,做卻是有心無力呢?

我猜這是因為我們仍然顧忌收藏、自我中心,不願意蝕底將身體獻上,成為活祭。倘若我們沒有全然敞開,將自己放在祭壇上,並願意被神轉化,我們就不能為祂所用,成為流通管子,讓神的祝福透過我們臨到所屬的群體。盼望我們都將自己擺在祭壇上,順服地「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讓神可以更新我們,使我們有一顆開放躍動的心,去察驗神的旨意──是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甚願我們MIC,乃至永光全體弟兄姊妹,都能成為愛的群體,為主作真實的見證。

互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