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者分享

從保羅學習禱告(弗六18)(三之二)

梁靄庭牧師

「要靠著聖靈,隨時多方禱告祈求,並要為此警醒不倦,為眾聖徒祈求。」(弗六18)

上月跟大家從保羅在〈以弗所書〉六章18節,分享「怎樣」(how)作出祈禱。今次,再以同一節經文,跟大家以分享信徒當「何時」(when)作出禱告。

保羅教導信徒禱告要「隨時多方」。「隨時」(ἐν παντὶ καιρῷ, all times)表示禱告是隨時隨地、不受外在環境所限的。故此,禱告不單是在危急或有事才作,禱告必須是經常作的事。然而,保羅的意思,不是叫人甚麼也不做,整天閉關。「隨時的禱告」所講的是時刻意識到神的同在,常常保持與神同行的意識,每時每刻都預備好遵照神的旨意而行。

此外,保羅也教導人要作「多方」(πάσης, all, every)的禱告祈求。「多方的禱告」即是把生命中的每一件事——就是生命的每個部分、每個層面、在不同的場景,如工作、吃飯、家庭聚會、教會小組生活……都擺上禱告,意識到神在生活中每一個環節的同在、同行與同工,並願意與神親近。換句話說,「多方的禱告」,就是當人遇到感恩的事、困難的事、懊悔的事、使人思緒紛亂的事,乃至心情難以平伏的事,都可一一向神傾訴、祈求,作讚美、感恩、認罪或立志的祈禱,讓神參與在生活的每個層面,整個人生也在神的掌管之下。

值得注意的是,當把我們的生活所需,帶到神面前「祈求」(δεήσεως, supplication),其實是祈求神介入我們的生命,並給予幫助。這是基於對神的確信,無遮掩地向神揭示自己的軟弱與不足。但要留意的是,「祈求」絕不是把自己所遇到的一切問題都卸給神,而自己一個指頭都不動,期待神去為自己解決所有疑難,或滿足自己心中的種種欲望,彷彿神是自己的僕役一般。這不但僭妄,更是淪為民間偶像崇拜的行為。「祈求」的正確態度,是在神的介入下與神同行、同工,在過程中經歷神的修剪、陶造、改變,把自己交給神,成為神所樂用的器皿。

禱文

慈悲仁愛的天父,
祢是我們生命之主,
離了祢我們甚麼也不能作。
祈求祢幫助我們,時刻意識祢的臨在,
好叫我們的生命常在祢的蔭庇下,
活出祢給我們的召命,配合祢在地上的旨意。
禱告奉恩主耶穌基督之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