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

森林團契(二)

撰:譚仲賢/森林團契

(二)森林團契簡介—我們是什麼?

森林團契的核心理念是重視野外的獨特環境,強調生命的尊貴,尊重孩子的獨特性。只要在安全可控的情況下,我們不太會干擾孩子的活動,讓孩子們有更多的空間自行探索和學習他們認為有興趣的事情。森林團契嘗試在永光堂現存兒童牧養發展下探索新模式,成為與主流模式並行的一條支流。同工透過對外的服侍和對內與孩子一起生活中,個人生命得以更新,並成為他人的祝福。

野外主日學
森林團契每月有兩次體驗式野外主日學,由兩三位同工負責,帶領所有孩子到郊外進行活動和體驗。過去一年多,我們進行遠足探索、登山挑戰、生火煮食、體驗水澗、露營生活,亦在野外中退修安靜、野外敬拜。在野外,成人同工不再是單向教導,而是與孩子們一同領受信息,經歷主恩。

Godly Play主日學
森林團契每月有兩次Godly Play基督教兒童培靈體驗(一位名叫蒙特梳利Montessori所提倡的宗教教育原則)。由曾經參與相關培訓的同工負責,與孩子們一起在信仰上經驗和學習。Godly Play以神和孩子為主導、以靈性為核心、以聖經為基礎、以恩典、真玩樂、故事、無限想像為動力。我們相信孩子不是一張白紙,而是與生俱來懷著神心意的生命。森林團契與Godly Play的信念,是有不少異曲同工之處。

同工分享夜
森林團契每月皆有一次分享或查經聚會,讓同工們在小孩交予家人託管後可以深化地整理體驗。森林團契的同工並不需要已為人父母或已婚的肢體,任何肢體皆可以成為團契的一員,重點是相信孩子的本相亦是我們要學習的地方。森林團契中的父母,亦不是交託孩子讓其他人去教導,而是一起參與服侍。家長們在團契內既是育兒、亦是同工,目標是共同服侍,與自己小孩同行,亦與其他家庭的小孩同行,活出群體的美好,實踐出〞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的信念。

展望將來
森林團契初期發展是家長同工與孩子共同參與,加上其他對兒童歷奇服侍有心志的同工,互相補足。如有足夠同工,未來我們可以接納其他兒童,惟有關家長必須認同森林團契的核心理念。同時,我們亦一直辨認有相同理念的家庭或同工,於團契內一起延續異象和發展事工。未來,森林團契的規模主要視乎有多少孩子、家長。我們亦會安排一些對外服侍,與孩子們回歸曠野,一起服侍。